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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问答》
2024-09-077

9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问答。至此,关于茶叶及相关制品过度包装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权威解读正式出台。中秋国庆双节将至,郑重提示广大会员单位及茶叶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关注并继续按照相关要求推进茶叶包装整改。

 

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作为国家六部委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茶行业唯一对接单位,我会在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和供销总社等部委领导下,切实发挥行业中介服务职能,积极搭建政府与行业对接桥梁,全程参与了国家强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与化妆品》第2号修改单编制及行业调查、意见征集工作,充分结合茶叶产品品类多、品质差异大等实际问题,及时协调地方政府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供普洱茶等紧压茶内包棉纸、安溪铁观音内膜袋及瓷罐作为茶叶外包装的合理性可行性建议,为行业积极争取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协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茶叶包装专项调查5次,召开专题工作会3次,进行专项解读及案例展示10次,发布茶叶过度包装风险提示5篇,在12个茶叶主产销区发布行业自律倡议,先后派员赴福建武夷山、云南昆明、广西梧州等地开展专项培训7次。自2024年4月之今,协会受市场监管总局稽查局和标准司委托,已连续针对各茶类领域开展茶叶包装调查推选4次,全力推动茶行业绿色包装发展。


本次发布的第2号修改单问答,涉及茶叶产品相关相关内容如下,提示全体会员和行业有关单位关注。


1.茶叶及相关制品包括哪些?

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茶叶及相关制品包括茶叶、茶制品、调味茶和代用茶,其中茶叶包括绿茶、红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花茶、袋泡茶和紧压茶。该修改单中对紧压茶和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分别规定了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


2.茶叶哪些包装计入包装层数?哪些包装不计入包装层数?

答:包装层数的计算过程中,茶叶商品以下情形计为一层包装:具有网格状或孔状等形状,使内装物不散出的包装;敞口包装与其他未完全闭合包装件共同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计入一层包装,比如抽屉式包装和天地盖式包装等;不同厚度的薄膜与其他未完全闭合包装件组合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计入一层包装;除了紧贴最外层销售包装且厚度低于0.03mm的薄膜之外的其他层薄膜包装,使内装物不致散出,无论厚度多少均计入一层。

茶叶商品以下情形不计为一层包装:敞口的手提袋;固定内装物或包装物的半托;袋泡茶的内膜袋;紧贴紧压茶的纸、塑料或铝箔;生产工序中使用的与茶叶直接接触的包装滤纸、绵纸、安溪铁观音(地理标志产品)包装中未密封的内膜袋。


3.如何计算商品包装质量与内装物质量比?

答:首先利用符合要求的称量工具称量商品总质量,然后用商品总质量减去商品包装上标注的净含量(商品内装物质量)获得商品包装质量,用商品包装质量除以商品内装物质量即为商品包装质量与内装物质量比。


4.冻干工艺的产品指哪些?

答:冻干工艺的产品指在其产品生产中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包括冻干工艺,并且商品销售包装上可识别出冻干工艺或冻干食品的产品。


5.修改单中关于干制食用菌的注1如何理解?

答:即对干制食用菌商品包装空隙率不进行具体规定,但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需要计算。综合商品中包括干制食用菌,也不计算干制食用菌的包装空隙率。比如某个商品中含有干制食用菌和茶叶,在计算包装空隙率时,仅将茶叶的体积作为内装物体积。


6.修改单中“二、标准实施要求”如何理解?

答:标准修改单于2024年3月25日发布,2025年3月1日实施。其中,脚注b、i、h、k、1、m和n于发布之日起立即实施,对应商品的包装空隙率应符合修改单内容。


2025年3月1日前生产的符合GB 23350—2021及第1号修改单的商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修改单中“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质期内的或免除标识保质期的商品可继续销售”只适用于符合GB 23350—2009的商品。


阅读原文,了解第2号修改单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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